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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振大學的國際競爭力,最近教育部又拋出國立大學「法人化」的想法,然而發展高教,恐怕高教鬆綁及「產業化」的思維更應先納入。
其實我國在民國77年至83年審議《大學法》期間就曾深入討論,85年行政院的「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也提出大學公法人化、學術與行政體系分立、建立評鑑等重要規畫。100年時成大想推動「法人化」,已引發許多質疑的聲浪。當前台灣高等教育環境愈來愈艱難,學校過多、經費短缺、少子化、生源不足17life現金券、薪資凍漲、年輕教授招聘難、年金大砍致老教授不敢退休等,種種情勢都是每況愈下。尤其在全球化的環境中,還要面對各國大學的競爭。最近台灣頂大的排名下降,有人說警鐘已經響起。
面對競爭,各國政府因應的對策不同,但大致可歸納為兩類做法,第一種方式仍將公立大學置於行政機關之下,但花費大量的成本進行「組織改造」、「法規鬆綁」、「人事精簡」等制度法規的調整;另一種則是將大學切割出去,成為獨立運作的法人,讓大學自行決定定位及規畫長期目標,例如:美國、英國及日本都是如此。從當前全球高校的排名來看,後者顯然略勝一籌,關鍵為何?
從制度面來看,大學法人化與現今公立大學將有許多不同之處,第一,大學法人化後,不歸教育部管,不必任何事都需教育部核淮。第二,董事會由校務會議推薦人選組成,校長由董事會遴選適當人士並聘任之,校長向董事會負責,經營的彈性更大。第三,教師待遇得視教學研究服務成果或潛力給付,讓人力資源更能充分發揮。第四,系所的調整只需向董事會核備,不需經教育部核淮,更能靈活與因應市場發展。第五,經費收支不適用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之規定,經費不受立法院監管。
因此,大學法人化的優點是更高的自主性、更彈性的組織、人力規畫,能馬上因應趨勢所需調整,而缺點則在於少了政府的經費及相關的保障及優惠。大學法人化能將人力資源充分釋放,教授、學生人盡其才,設備物盡其用,同時政府也不用大費周章,事倍功半地管理大學,形成雙贏局面。
然而從現今國立大學角度來看,學校擔心法人化後教育部就切斷對其經費的補助,經費要全自主,學費不能調,募款又談何容易。大學內的教職員也擔心大學變成「大學公司」,教職員聘雇、薪水等都將「公司化」,因此抗拒的力量就很大。因此這次高教司特別指出,目前規畫分別有兩個改變及不變,包括:大學自主獨立人格,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及大學校長向常設性治理會負責,而「政府對大學的財務支持額度」及「公教人員資格的任用權益」都不變,希望能化解疑慮。
但是沒有漸進改變,在普遍的抗拒中,國立大學法人化談何容易。建議教育部應先從制度鬆綁,提高自主性做起,而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大學「產業化」的思維。當今美、英等先進國家的教育改革愈來愈重視自由市場機制,將行銷、服務、投資等產業發展觀念納入思考。更多的大學透過環境與待遇的提升來吸引最優質的人流及金流投入,而更好的學習成果也能吸引更多的菁英、企業、資金,打造正向循環。高教形成一大產業,從國際競爭中突圍而出,幫國家創造經濟產值。
台灣不乏有創意且能吸引國際學生的優秀教育工作者,但過去教育部的觀念充滿監管,因此所有的調整緩慢,不能夠跟上國際潮流。換句話說,放手讓公私立大學自行調整課程、學程、訓練班,更有彈性的產學合作,創造特色,甚至與國際名校合作,吸收更多國際(大陸)學生。如此,台灣一定可以發展出領先的國際級大學,而不只是「教育部大學」,進而讓高教可以提振台灣經濟。
最後,大學的目標還是在創造宇宙知識及培育優秀人才,但在運作上,也必須隨著社會型態、政經發展與時俱進。隨著全球化及數位化時代的來臨,意味著高教要走出去,要跨界。發展高教必須先從鬆綁及「產業化」做起,未來才能走到「法人化」,才更能讓高教為台灣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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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國在民國77年至83年審議《大學法》期間就曾深入討論,85年行政院的「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也提出大學公法人化、學術與行政體系分立、建立評鑑等重要規畫。100年時成大想推動「法人化」,已引發許多質疑的聲浪。當前台灣高等教育環境愈來愈艱難,學校過多、經費短缺、少子化、生源不足17life現金券、薪資凍漲、年輕教授招聘難、年金大砍致老教授不敢退休等,種種情勢都是每況愈下。尤其在全球化的環境中,還要面對各國大學的競爭。最近台灣頂大的排名下降,有人說警鐘已經響起。
面對競爭,各國政府因應的對策不同,但大致可歸納為兩類做法,第一種方式仍將公立大學置於行政機關之下,但花費大量的成本進行「組織改造」、「法規鬆綁」、「人事精簡」等制度法規的調整;另一種則是將大學切割出去,成為獨立運作的法人,讓大學自行決定定位及規畫長期目標,例如:美國、英國及日本都是如此。從當前全球高校的排名來看,後者顯然略勝一籌,關鍵為何?
從制度面來看,大學法人化與現今公立大學將有許多不同之處,第一,大學法人化後,不歸教育部管,不必任何事都需教育部核淮。第二,董事會由校務會議推薦人選組成,校長由董事會遴選適當人士並聘任之,校長向董事會負責,經營的彈性更大。第三,教師待遇得視教學研究服務成果或潛力給付,讓人力資源更能充分發揮。第四,系所的調整只需向董事會核備,不需經教育部核淮,更能靈活與因應市場發展。第五,經費收支不適用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之規定,經費不受立法院監管。
因此,大學法人化的優點是更高的自主性、更彈性的組織、人力規畫,能馬上因應趨勢所需調整,而缺點則在於少了政府的經費及相關的保障及優惠。大學法人化能將人力資源充分釋放,教授、學生人盡其才,設備物盡其用,同時政府也不用大費周章,事倍功半地管理大學,形成雙贏局面。
然而從現今國立大學角度來看,學校擔心法人化後教育部就切斷對其經費的補助,經費要全自主,學費不能調,募款又談何容易。大學內的教職員也擔心大學變成「大學公司」,教職員聘雇、薪水等都將「公司化」,因此抗拒的力量就很大。因此這次高教司特別指出,目前規畫分別有兩個改變及不變,包括:大學自主獨立人格,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及大學校長向常設性治理會負責,而「政府對大學的財務支持額度」及「公教人員資格的任用權益」都不變,希望能化解疑慮。
但是沒有漸進改變,在普遍的抗拒中,國立大學法人化談何容易。建議教育部應先從制度鬆綁,提高自主性做起,而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大學「產業化」的思維。當今美、英等先進國家的教育改革愈來愈重視自由市場機制,將行銷、服務、投資等產業發展觀念納入思考。更多的大學透過環境與待遇的提升來吸引最優質的人流及金流投入,而更好的學習成果也能吸引更多的菁英、企業、資金,打造正向循環。高教形成一大產業,從國際競爭中突圍而出,幫國家創造經濟產值。
台灣不乏有創意且能吸引國際學生的優秀教育工作者,但過去教育部的觀念充滿監管,因此所有的調整緩慢,不能夠跟上國際潮流。換句話說,放手讓公私立大學自行調整課程、學程、訓練班,更有彈性的產學合作,創造特色,甚至與國際名校合作,吸收更多國際(大陸)學生。如此,台灣一定可以發展出領先的國際級大學,而不只是「教育部大學」,進而讓高教可以提振台灣經濟。
最後,大學的目標還是在創造宇宙知識及培育優秀人才,但在運作上,也必須隨著社會型態、政經發展與時俱進。隨著全球化及數位化時代的來臨,意味著高教要走出去,要跨界。發展高教必須先從鬆綁及「產業化」做起,未來才能走到「法人化」,才更能讓高教為台灣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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