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已久的《公民投票法》修正案,修法終於出現重大突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9)日開始逐條審查,首先審查公正性屢遭質疑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在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具高度共識,在場的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徐榛蔚亦未反對下,委員會達成廢除公審會的決議。另外,針對長久以來遭詬病「高門檻」的提案、連署人數,分別必需達全國選舉人口千分之5及百分之5,委員會達成決議將其分別大幅下修至萬分之1和百分之1.5。至於公投通過門檻及公投適用範圍,則有待委員會於週三繼續進行審查。

公投法於2003年立法時,在國民黨、親民黨當時立委席次佔多數的優勢下,設下現行版本中提案人數、連署人數分別須達全國選舉人口千分之五及百分之五,設立公審會審查公投案,「投票人數需超過選舉人口1/2、同意票需過1/2」公投案才算通過,共四大門檻,也導致至今沒有任一全國性議案由公投通過成立。內政委員會今日進行逐條審查,民進黨籍召委陳其邁於會議開始時即宣布,優先針對這四大爭議進行討論。

公審會可望廢除 中選會接手公投

對於廢除公審會,在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賴瑞隆、莊瑞雄、洪宗熠、Kolas Yotaka、鄭麗君、顧立雄,時代力量高潞?以用具有高度共識,國民黨黃昭順、林麗蟬、徐榛蔚亦未反對下,委員會順利對此做出決議。

另外,由於公審會目前隸屬於行政院之下,如果廢除之後,對於公投提案、連署人數是否達到標準的「形式審查」該交由哪個機關主管,委員會則是達成將全國性公投事項交由中選會主管的決議。至於地方性公投,目前則暫定交由地方政府處理。

李俊俋則是於審查時提議,未來中選會作為公投主管機關,只能夠對於提案、連署是否合格做出認定,但不具有審議公投內容的資格,如果遇到涉及憲法爭議的公投提案,則應該交由憲法法庭作處理,他強調「這不是中選會可以處理的」。不過,針對涉及憲法爭議的提案究竟該交由哪個機關做認定,委員會目前未有定論。

提案、連署門檻大幅下修

針對提案、連署門檻的修正,以目前提案門檻規定須超過全國選舉人口千分之5來說,提案人必須達到約9萬4千人,才能夠進行下階段的連署。而目前各委員修法提案版本下修標準不一,以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的版本來說,只要100人以上就可以提案,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版為萬分之3。陳其邁則是於審查中提議,應下修至萬分之1,約只要1800多人就可以通過提案,而在委員會對此普遍具有共識下,通過下修提案門檻至萬分之1的決議。另外,針對連署門檻,委員會也決議大幅下修,將公投提案成立的連署門檻大幅下修至百分之1.5。

17DE2D791ACA7D1C
arrow
arrow

    知名部落客大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