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0 15:1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郁仁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及新竹縣調查站,查獲新竹縣關西鎮某鎮代表候選人以現金賄選。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該鎮代候選人,法院裁定羈押博客來博客來網路書局禁見。

檢方日前接獲情資檢舉,指稱新竹縣關西鎮某鎮代表候選人在今年9月中旬,吸收彭姓樁腳,由樁腳出面以每票1000元現金賄選,尋求選民支持其當選鎮代表。

陳郁仁檢察官立即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及新竹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詳細蒐證、分析結果,認該情資確實,遂於107年10月29日兵分多路同時傳喚鎮代表候選人、彭姓樁腳及受賄之選民共13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該鎮代表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彭姓樁腳則依違反選罷法諭令6萬元交保,涉嫌人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5萬2000元。

檢方呼籲候選人,賄選乃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且檢方持續強力查緝賄選行為,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講清楚賄選的人、事、時、地、物,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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